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4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6日,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由3名監事和3名監事組成。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懷剛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經與會監事審議表決后,達成下列決議:
1.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解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制條件的議案》。
經認真審核,與會監事發表以下意見: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和《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制期限制條件,激勵對象取消限制資格合法有效,取消限制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滿足8個激勵對象可取消限制性股票692、041股解除限制所需的相關事宜。
二、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認真審查,與會監事發表意見如下: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鑒于一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一名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將以2.507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注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公司將以2.507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和注銷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審查程序合法有效,不影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不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8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限制性股票回購和注銷的通知
債權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2023年6月6日,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同意回購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2.507元/股。
公司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注冊資本將減少264068元。公司注冊資本將從977、360、000元變更為977、095、932元,公司股份總數將從977、360、000股變更為977、095、932股。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辦理上述回購注銷、減少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需要債權人知道的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回購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注冊資本減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憑有效的債權文件和相關憑證償還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按照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回購注銷。公司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附有關證明文件。
(一)債權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以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協議和其他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向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應當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應當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應當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債權申報的具體方式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江蘇省江陰市云亭街道工業園區那巷路8號
2、申請時間:自2023年6月7日起45天內(88日):00-11:00;13:00-17:00。除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外)
3、聯系人:董事會辦公室:
4、聯系電話:0510-86157378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3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3年6月6日通訊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包振華先生召集主持,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2日通過專人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公司應有7名董事,7名董事按時簽署會議相關文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召開、召開和表決程序、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認真研究審議,本次會議形成以下決議:
1.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等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終止限售條件的議案》。
提案主要內容: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和《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共有8個激勵對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共有692041股限售股可解除限售。
具體內容見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終止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成果的公告》。
二、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提案主要內容: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定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將回購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回購注銷相關事宜。由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和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將相應調整,回購價格將從2.60元/股調整為2.507元/股。
具體內容見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和修訂,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公司章程〉的議案》。
提案主要內容: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從977、360、000元變更為977、095、932元,公司總股份將從977、360、000股變更為977、095、932股,因此需要修訂公司章程的相應條款。
根據公司 2022 《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登記等事宜。因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見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和修訂的披露〈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5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一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勵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取得成果。共有8名激勵對象符合取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可取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692041股,占公司總股本 0.07%。
● 公司將在相關部門辦理解除限售手續和上市流通前發布相關提示公告。請注意。
2023年6月6日,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終止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成果的議案》等議案。根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2022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制期限制,同意公司為8個符合限制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取消限制性股票692股和041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批準和實施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公開征集投票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公開征集投票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3、2022年3月24日,公司監事會發布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公示的說明》。公司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起公布了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4、2022年4月1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總結的議案及其他相關議案。同時,公司在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六個月內(即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對公司股票買賣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
5、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以2022年4月18日為授予日,向9名激勵對象授予2.048、805只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2.60元/股。公司董事會認為,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實現。公司獨立董事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授予對象的名單,并發表了同意的核實意見,律師發表了法律意見。
6、2022年4月26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限制性股票20488805股登記手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頒發證券變更登記證書;2022年4月27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轉讓登記確認書。
7、2023年6月6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解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一個終止限制期已經取得了成就,同意為8個符合終止限制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終止限制性股票692股和041股。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同意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回購價格為2.507元/股,回購注銷相關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發表了法律意見。
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二、 激勵計劃首先解釋了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的成果
1、解除限售期的說明
根據解除限售時間,第一個限售期已經到期。
■
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第一個終止限制的時間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終止限制的比例為40%。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日為2022年4月26日,第一個限制期于2023年4月25日屆滿。
2、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根據《激勵計劃》和《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解除限售條件的成績如下:
■
綜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和注銷。
三、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售的激勵對象和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公司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售的激勵對象有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售股總數為692041股,占公司總股本 0.07%。具體如下:
■
四、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激勵計劃》和《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取消限售期。可終止限制的8個激勵對象可終止限制性股票692、041股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終止限制條件,作為本公司可終止限制性激勵對象的主要資格合法有效;終止限制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根據《激勵計劃》和《考核管理辦法》,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終止限售的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終止限售條件的議案》,同意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8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五、監事會意見
根據《激勵計劃》和《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終止限制期的條件取得了成就。本次激勵對象終止限制資格合法有效,本次終止限制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辦理解除限售所需的相關事宜,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8名激勵對象解除限售692、041股。
六、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終止限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有關終止限制的條件;公司仍需辦理終止限制的有關手續,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6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回購注銷部分已經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6日,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同意回購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2.507元/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完成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公開征集投票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公開征集投票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3、2022年3月24日,公司監事會發布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公示的說明》。公司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起公布了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4、2022年4月1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總結的議案及其他相關議案。同時,公司在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六個月內(即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對公司股票買賣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
5、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以2022年4月18日為授予日,向9名激勵對象授予2.048、805只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2.60元/股。公司董事會認為,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實現。公司獨立董事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授予對象的名單,并發表了同意的核實意見,律師發表了法律意見。
6、2022年4月26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限制性股票20488805股登記手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頒發證券變更登記證書;2022年4月27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轉讓登記確認書。
7、2023年6月6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解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一個終止限制期已經取得了成就,同意為8個符合終止限制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終止限制性股票692股和041股。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同意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回購價格為2.507元/股,回購注銷相關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發表了法律意見。
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價格、資金來源
1、注銷回購的原因
(1)一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并取消了227、645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
(2)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其個人層面的限售比例為60%,不符合限售條件36423股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
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辦理回購注銷。
2、取消回購的數量
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和注銷涉及兩個激勵對象,共有264068只限制性股票被授予但尚未解除。
3、 回購價格
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公司對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派息P= Po-V 其中:Po是調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額;P是調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股息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公司已完成2021年和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每股發現金分別為0.052元(含稅)、0.041元(含稅)。公司對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了相應調整,回購價格從2.60元/股調整為2.507元/股。
4、回購資金來源
限制性股票回購的資金來源是公司自有資金。
三、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結構發生變化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減少264068股,公司股份總數將從977股、360股、000股改為977股、095股、932股。公司股份結構變動如下表所示:
單位:股
■
注1:由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制性銷售, 上述股權結構的變化不考慮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造成的股權變化。
注2:上述股份結構的變更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結構表為準。
四、本次回購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影響 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五、獨立董事意見
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將回購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根據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以2.507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和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
六、監事會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根據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由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而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將以2.507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注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審查程序合法有效,不影響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本公司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和價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仍需辦理限制性股票注銷登記手續和公司減資登記手續,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218 證券簡稱:吉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7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和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和修訂的》〈公司章程〉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一個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的資格;一個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個人解除限制的比例為60%,不符合解除限制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根據《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將回購264、06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后,公司注冊資本將從977、360、000元變更為977、095、932元,公司股份總數將從977、360、000股變更為977、095、932股。
二、修訂《公司章程》
鑒于《激勵計劃》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后,公司注冊資本和股份總數將發生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修訂了《公司章程》的部分規定,修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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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條款保持不變。審議通過后,原章程無效,以修訂后的新章程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根據公司 2022 《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登記等事宜。因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江蘇吉鑫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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