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18 證券簡稱:華設集團 公告編號:2023-021
華設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26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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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是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7號股份回購》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公司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增加股本、認購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權利。
3.差異化分紅轉讓方案:
利潤分配以利潤分配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總股本683、780、952股為基礎,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3、600、020股,即680、180、932股,每股發現金紅利0.26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176、847、042.32元。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按下列公式計算除權(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現金紅利)÷(1+股份流通變動比例)。
根據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計劃,公司只分配現金股息,沒有轉讓計劃。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會改變,流通股的比例為0。
公司股權分配登記日的總股本為683、780、952股,不包括3、600、020股,實際參與分配的總股本為680、180、932股。
虛擬分配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實際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680,180,932×0.26÷683,780,952≈0.25863元/股。
綜上所述,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0.25863)÷(1+0)=前收盤價-0.25863元/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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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發送紅股或轉換股本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的股東持股數量,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分配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0.26元;個人持股1年內(含1年),公司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0.26元。個人轉讓股份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應當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主管稅務機關。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
(2)限售條件流通股: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規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為應納稅所得額的50%,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征收。對于個人持有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自解禁之日起計算持股時間,即稅后每股實際發行的現金紅利為人民幣 0.234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繳納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234元。有關股東認為其現金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現金紅利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4)對于香港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海證券交易所”),其股息將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號)執行,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現金紅利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234元。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法的規定判斷是否應當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的現金紅利為0.26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本公司利潤分配實施相關事項的咨詢方法如下: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8018888-8525
特此公告。
華設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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